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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税务总局等三部门: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

2022-10-12| 发布者: 镇江新媒体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,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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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,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、器具,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,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%加计扣除。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,均可适用该项政策。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,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

(文章来源:证券时报·券中社)

文章来源:证券时报·券中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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